项目名称:年产500吨环氧菌唑原药及副产494.547吨盐酸(自用)、294吨氯化钾、750磷酸二铵、254.1吨亚硫酸钠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根据项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不突破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仅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西区,企业拟拆除现有麦草畏车间二(4#车间)内1000吨/年麦草畏生产装置,利用原有4#车间厂房及现有年产300吨环氧菌唑原药生产技术,新上500吨/年环氧菌唑原药生产装置,购置酰化釜、酯化釜、合成釜、氯化釜、氧化釜、缩合釜、脱溶釜、蒸馏釜、水相浓缩釜、结晶釜、一级冷凝器、二级冷凝器等,建设环氧菌唑原药生产线条,公用工程新增部分储罐、废气处理设施等。项目依托现有贮运工程、排水系统、空压站、综合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和废液储罐、危废焚烧炉、消防水池、事故池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吨环氧菌唑原药的生产能力,同时副产盐酸494.547吨/年(企业自用)、氯化钾294吨/年、磷酸二铵750吨/年、亚硫酸钠254.1吨/年。副产盐酸为企业自用不外售;氯化钾、磷酸二铵和亚硫酸钠经鉴别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产品方案详见《报告书》表4.1-3,公辅、储运、环保工程详见《报告书》表4.1-14。项目总投资1015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8万元;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日300天,每天24小时生产。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一直在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的具体方案,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严格管控恶臭物质,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逐步的提升本项目自动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项目的生产的基本工艺、设备和单位产品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应达到同行业国际领先水平,清洁生产达国际领先水平。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RTO焚烧系统喷淋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废弃净化处理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处置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生产的基本工艺废水采用“Fenton氧化+混凝沉淀”装置预处理后,与RTO系统喷淋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废弃净化处理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一并进入“缺氧+好氧+PACT”生化单元处理,处理达到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及《农药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 21523-2024)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黄海。
本项目接管废水执行《农药工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 21523-2024)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如东深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管标准中较严格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最重要的包含不含氯有机废气(含甲苯、甲醇、乙醇、DMF等)、含氯有机废气(含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等)、酸性气体(含氯化氢、二氧化硫)和包装粉尘。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治理措施:(1)不含氯有机废气依托现有4#RTO焚烧装置处理,尾气经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2)含氯化氢废气经1套“三级水吸收塔”处理,含氯化氢和二氧化硫废气经1套“三级水吸收+三级碱吸收塔”处理,含三氯甲烷废气经1套“二级树脂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含二氯乙烷废气经1套“碱喷淋+二级树脂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包装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分别处理后,共同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新增1#排气筒);(3)导热油炉新增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后,经现有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罐区等区域产生的未捕集废气,拟通过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加强管理、采用密闭化设备、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影响。
扩建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氨气、二噁英类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1和表2排放限值,甲苯、DMF、氯苯类、三氯甲烷、甲醇、非甲烷总烃、二氯乙烷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1排放限值,氟化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甲苯、非甲烷总烃、DMF、氯苯类、二氯乙烷、甲醇、三氯甲烷排放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2/3151-2016)表2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表3排放限值,氟化物、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比较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
(五)严格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态废料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生产工序残液、残渣、废树脂、污泥、废原料包装袋、废原料包装桶,扩建项目危废产生量共计1067.58吨/年,其中51.132吨/年依托现有危废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1013.448吨/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原料包装桶3.0吨/年由供货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利用现有1座面积100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库和6个废液储罐。另外项目副产盐酸为企业自用不外售;氯化钾、磷酸二铵和亚硫酸钠经鉴别可定向用于特定用途,按产品管理,需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定向利用途径和环境风险评价等管理要求。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的基本要求,项目依托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区、事故池、原料罐区、危废暂存库、固废焚烧炉房、危化品库等,现有工程已配套建设相应的防渗设施。拟建项目将改造原麦草畏车间二为环氧菌唑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新增丁类仓库作为一般防渗区,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落实三必须”、“一图两单两卡”制度,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清单,预防突发环境事件。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建“风险单位-管网、应急池-厂界”水污染事件防范体系,建设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事故污染物收集设施和系统,确保极端情况下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依照国家和地方碳减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落实《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2024〕39号)各项任务,落实节能降碳要求,促进绿电绿证交易,鼓励开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CCER),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其标志。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废水排口需安装对应主要污染物的在线监测设备,厂界安装监测监控设备。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有关的资料备查。
(十)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报告书》各项“以新带老”措施,进一步规范厂区现有危废管理与处置,现有危废焚烧炉安装氯化氢自动监测设备。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63窗口,邮编:22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申请听证。